车辆撞死宠物狗起诉书:开车撞死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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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狗被车撞死了,如何诉讼

答:确实有为了狗上法院打官司的先例
1、没必要,打官司你也未必赢
不就想得到赔偿吗?那就协商吧,还快些
2、如果狗与主人同行,狗应被视为人的财产,只能按照财产处置,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3、如果主人带着狗遛街,本身违反了城市养狗限制规定
4、假如事发时主人没有给宠物狗拴狗链,主人也有过错

车撞死狗 民事诉讼案例

答:2001年8月13日上午,沈阳市出租车司机任明辉开车送客行驶至皇姑崇山路往塔湾交通岗转弯时,撞死郭桂发的一条狗,双方协商未果,郭桂发起诉, 经过沈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估价鉴定,被撞死的狗价值2.3万无
皇姑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或其他事故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认为“宠物狗的管理人护理不当”,所以应当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任何公民不得侵害国家、集体、他人财产”的规定,认为“狗毕竟是主的财产,所以损害后应该赔偿”,同时,出租车司机任明辉因为在驾车过程中“忽视瞭望”将狗撞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十八条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应负次要责任
郭桂发承担经济损失70%、任明辉承担30%
这样任明辉就负责赔偿2.3万元的30%,即6900元,再加上诉讼费、评估费共7347元
任明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2年6月21日,辽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桂发所饲养的犬系非常赏犬,且散放在一级马路上,违反了《沈阳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不准携带非观赏犬进入公共场所等规定,故狗在马路上出了事故,对方不负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由于一审法官不能尊重事实依法办案,故撤销原判
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下达终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的损害或其他事故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被告郭桂发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任明辉在该事故中并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原告任明辉上诉所需费用2300元由被告郭桂发承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有关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三名法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通报批评,并免去一名审判长的职务

交通事故与宠物狗诉状怎么写

答:参考奇宠网 里面有这个

宠物狗被车撞死,能否起诉,能否索取赔偿

答:可以的,车主是在违规驾驶
以前有这样的案例,狗主人可以要求赔偿狗的价值,可以付代抚养费,和经神赔偿金之类的
狗最好有狗牌之类的证明
在一个一定找好人证物证之类的

交通法 机动车撞死狗 如何处理

答: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
因此,车撞死狗,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不会出现场,也不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因为这些都不在交警职权范围
对于狗主人与驾驶员之间因为车辆压死狗而产生的纠纷,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处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
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况认定:一、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车道,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那么驾驶员没有很大的责任,可以不赔偿或象征性赔偿
而狗主人看管不当,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二、如果事发地点位于小区或农村道路,道路的功能不是单纯机动车使用,是人车共用,驾驶员有注意的义务却没有尽到,驾驶员就需要赔偿
有些类似的案件还要看具体情况,比一个城市规定,烈性犬不能喂养,而主人不仅喂养了,而且还放任其到大街上,被车撞死了
法院是不会支持驾驶员赔偿的,而且,有关部门还应该追究狗主人喂养烈性犬的责任

宠物狗被车撞死,能否起诉,能否索取赔偿

答:是可以起诉的

开车撞死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车辆撞动物不属于交通事故
另外,公路、国道上不允许动物溜达,遇到此类案件,交警部门一般不予立案
其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动物上路应该由主人牵引
主人应对鸡进行圈养,鸡在公路上随意溜达,显然不符合动物管理规定
从民法角度看,动物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有义务看管好
因此,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撞死、撞伤未被行人牵引着的动物,应该不承担责任
小动物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权,法律上只作为财产来看待
分析法律问题要先进性一些转化,比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因果关系转化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事物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
才能分析,而我们平时所感知的事实,关系,因果,并不都是法律层面的意思,所以会造成诸多的误解
扩展资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
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撞死狗怎么处理

答:1、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2、狗没拴链子 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
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也是必要的
3、狗没拴链子 车辆违法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扩展资料没狗证的可以不赔偿1、“在民事案件的诉讼上,宠物犬并不是民事责任的主体,只是‘财产损失’,所以在诉讼上,宠物犬的主人只能提出‘侵犯财产权’的诉讼请求
”山东旭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告诉记者,宠物狗属个人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
2、如果事故责任方是私家车司机,那么司机需要对宠物犬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财产类的赔偿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范畴,事故司机可申请最高2000元的保险金额
”3、“如果司机需要进行赔偿,那么赔偿多少确实不好确定
”张杰表示,作为一种私人财产,宠物犬本身的价值和其带来的情感价值难以用明确的数字衡量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狗证’问题,如果没有‘狗证’,狗主人和狗的权属关系就难以证明
4、如果车主不愿意赔偿,从法律层面也不是说不过去
”张杰告诉记者,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并无过错,责任方在宠物主人,此时宠物主人通过诉讼不能得到赔偿,如果宠物对车辆造成了损伤,宠物主人还面临着赔偿车辆损伤的法律问题
5、“当然,不论谁的过错,从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角度以及抚慰对方精神的层面来说,车主适度补偿狗的主人,也是值得倡导的
”法院:事发机动车道可不赔1、记者采访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田一铭、法官蔡云飞
他们表示:狗属于个人财产,机动车与动物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并导致动物损伤,属于财产损失范围,因此,此类事件应该归属交通事故
2、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
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况认定:(1)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车道,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那么驾驶员没有很大的责任,可以不赔偿或象征性赔偿
而狗主人看管不当,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2)如果事发地点位于小区或农村道路,道路的功能不是单纯机动车使用,是人车共用,驾驶员有注意的义务却没有尽到,驾驶员就需要赔偿
”3、当然,有些类似的案件还要看具体情况,比一个城市规定,烈性犬不能喂养,而主人不仅喂养了,而且还放任其到大街上,被车撞死了
法院是不会支持驾驶员赔偿的,而且,有关部门还应该追究狗主人喂养烈性犬的责任
参考资料:凤凰网-私家车轧死宠物狗该不该赔? 无狗证可不赔参考资料:凤凰网-车撞死狗,算不算交通事故?

宠物狗狗被车撞死了,如何诉讼

答:确实有为了狗上法院打官司的先例
1、没必要,打官司你也未必赢
不就想得到赔偿吗?2、如果狗与主人同行,狗应被视为人的财产,只能按照财产处置,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本身违反了城市养狗限制规定

车撞死狗 民事诉讼案例

答:郭桂发起诉,经过沈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估价鉴定,宠物狗的管理人护理不当”所以应当负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任何公民不得侵害国家、集体、他人财产“狗毕竟是主的财产“所以损害后应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十八条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应负次要责任,郭桂发承担经济损失70%、任明辉承担30%,这样任明辉就负责赔偿2.3万元的30%
再加上诉讼费、评估费共7347元,任明辉不服判决,辽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违反了《沈阳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不准携带非观赏犬进入公共场所等规定,故狗在马路上出了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
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由于一审法官不能尊重事实依法办案,故撤销原判
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下达终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的损害或其他事故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与宠物狗诉状怎么写

答:参考奇宠网 里面有这个

宠物狗被车撞死,能否起诉,能否索取赔偿

答: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
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不会出现场,也不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因为这些都不在交警职权范围
对于狗主人与驾驶员之间因为车辆压死狗而产生的纠纷,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
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况认定:一、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车道,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那么驾驶员没有很大的责任,而狗主人看管不当,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二、如果事发地点位于小区或农村道路,道路的功能不是单纯机动车使用,驾驶员有注意的义务却没有尽到

交通法 机动车撞死狗 如何处理

答: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
因此,车撞死狗,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不会出现场,也不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因为这些都不在交警职权范围
对于狗主人与驾驶员之间因为车辆压死狗而产生的纠纷,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处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
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况认定:一、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车道,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那么驾驶员没有很大的责任,可以不赔偿或象征性赔偿
而狗主人看管不当,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二、如果事发地点位于小区或农村道路,道路的功能不是单纯机动车使用,是人车共用,驾驶员有注意的义务却没有尽到,驾驶员就需要赔偿
有些类似的案件还要看具体情况,比一个城市规定,烈性犬不能喂养,而主人不仅喂养了,而且还放任其到大街上,被车撞死了
法院是不会支持驾驶员赔偿的,而且,有关部门还应该追究狗主人喂养烈性犬的责任

宠物狗被车撞死,能否起诉,能否索取赔偿

答:是可以起诉的

开车撞死狗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车辆撞动物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一般不予立案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动物上路应该由主人牵引
显然不符合动物管理规定
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撞死、撞伤未被行人牵引着的动物,小动物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权,法律上只作为财产来看待
分析法律问题要先进性一些转化,比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事物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
并不都是法律层面的意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车撞死狗怎么处理

答:1、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2、狗没拴链子 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
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也是必要的
3、狗没拴链子 车辆违法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扩展资料没狗证的可以不赔偿1、“宠物犬并不是民事责任的主体,宠物犬的主人只能提出‘侵犯财产权’的诉讼请求
宠物狗属个人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2、如果事故责任方是私家车司机
那么司机需要对宠物犬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财产类的赔偿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范畴
事故司机可申请最高2000元的保险金额“如果司机需要进行赔偿
那么赔偿多少确实不好确定”宠物犬本身的价值和其带来的情感价值难以用明确的数字衡量
狗主人和狗的权属关系就难以证明
4、如果车主不愿意赔偿“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并无过错,责任方在宠物主人
此时宠物主人通过诉讼不能得到赔偿,如果宠物对车辆造成了损伤
宠物主人还面临着赔偿车辆损伤的法律问题”从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角度以及抚慰对方精神的层面来说,车主适度补偿狗的主人,事发机动车道可不赔1、记者采访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田一铭、法官蔡云飞,狗属于个人财产,机动车与动物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并导致动物损伤,属于财产损失范围
此类事件应该归属交通事故:2、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责任划分:如果交警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况认定,(1)如果事发地点为机动车道,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不慎将狗撞死
那么驾驶员没有很大的责任

作者: 遛狗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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