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喂养宠物狗的法律条款:养狗的法律规定

关于养宠物狗的法律法规,急!!中国有哪些和养犬有关的法律条文?养狗有什么法律中国对于饲养宠物(狗只)的相关法律养狗的法律规定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国家对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关于养宠物狗的法律法规,急!!中国有哪些和养犬有关的法律条文?养狗有什么法律中国对于饲养宠物(狗只)的相关法律养狗的法律规定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国家对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

关于养宠物狗的法律法规,急!!

答:城市居民养宠物取消低保!2005-11-1413:50:06广州日报——————————————————————————–养宠物深受市民喜爱
南方网讯昨天(13日),记者从珠海民政部门获悉,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此前,我们已经出台了《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了低保人如果出现家中养宠物、有小汽车、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情形,均不得进低保
两项法规将规范低保申请条件,更好地杜绝骗保!”案例展示开麻将馆领低保家住香洲区的张先生一直领取低保金,但他的邻居近日向民政部门举报,张先生家里开了麻将馆,每天都有很多人前去打麻将,收入很不错
而且,他的老婆好像也有工作,每月收入上千元
民政部门根据这一情况,立即进行调查,果然该低保户每月家庭收入都有2000多元,远远超过了珠海900多元低保标准,“开麻将馆自己当老板,也要申请低保,我们感觉不可思议
”民政部门当即决定,对该户家庭停止低保,不再发放低保金
养宠物狗申请低保还有更离谱的,今年,一名开着私家车的女子来到民政部门,怀中抱着一条宠物狗
女子声称自己是失业贫困人士,需要领取低保金,否则就无法生活
民政部门询问她,既然不能生活,怎么还开车养狗
该名女子竟然回答,车子是她买的二手便宜货,小狗实在太可怜了,舍不得丢弃,“过去自己有工作,所以能够开车养狗,现在没工作所以需要申请低保
”结果,该名女子当然也被民政部门拒于门外
民政部门给她讲了低保政策,该名女子最终表示,自己确实不符合低保条件
相关规定养宠物买高档电器均不得申请低保类似的事件经常发生,记者从珠海市民政部门获悉,在香洲区申请低保户的队伍中,每月均有几户并不属于低保行列,“最出格的月份,21户申请低保者中,就有17户存在嫌疑,仅4户真正符合条件办理
因此,我们决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低保申请条件,杜绝骗保
”《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家中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有小汽车或其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连续三个月所产生的月通信、用电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家庭月低保标准15%的……”“此外,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连续三次拒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城市居民家庭中饲养宠物的,也都将取消低保资格
”半年三次不工作视其收入高于低保而新出台的《珠海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主要规定了低保户家庭收入如何核算,其中很多规定都属全省首创,“如从事个体经营及其他有劳动报酬工作的,其收入无法界定或本人提供不出相关证明的,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算
”“同时,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如在半年内累计三次不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就业介绍,视其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自下月起停止其低保待遇
”“而对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经济补偿的职工,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等六项合理开支
”“此外,对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转业士官及退伍义务兵的转业、退伍安置费等收入,一律不计入家庭收入
”各方说法市民:大多表示赞同针对上述规定,昨天记者采访了解了市民意见
大多数市民都对上述规定没有异议,一些市民表示,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市民生活,如果出现骗保,实际上就等于占用了别人的最低生存资源,极其不道德
但也有市民对个别条款提出完善意见,针对养宠物取消低保,珠海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吴俊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宠物究竟指哪些动物,除了狗以外,猫、鸟、鱼、小松鼠、信鸽算不算宠物?同样是狗,穷人养的土狗、菜狗,当然和昂贵的宠物狗应当区别开
吴俊表示,饲养宠物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调节身心、缓解压力的作用
低保户本来就生活在社会的低层,心理上容易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养宠物能够让他们舒缓自卑情绪
专家:养宠物属消费行为珠海市民政局专家表示,宠物是指采用特殊饲养方式喂养的动物,养宠物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行为,在城市主要为饲养宠物狗、宠物猫,“在对低保户的审核中,家庭成员的隐性收入往往无法核实,这就需要看其家庭的生活状况,包括有没有养宠物,每个月用多少电话费等等
”“如果一个家庭养得起宠物,前提首先应该是能养得起自己,这样的人就不应享受低保;该条规定实施后,还没有发生过低保户因为饲养宠物而被取消低保,事实上,我们也没有接到任何群众举报,反映低保户饲养宠物

中国有哪些和养犬有关的法律条文?

答:农村养狗有何具体的规定或政策吗

养狗有什么法律

答:针对养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扩展资料:近年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为此,有专家表示: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议应当入刑
其实,我国长期以来并不缺乏恶狗伤人入刑的思路与表述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对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严重后果的动物伤人事件中的饲养人,提出了必须承担侵权或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的要求
但由于缺乏制度设计的相互衔接,尤其是没有刑罚措施的相应跟进,所谓“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是用来唬人的一句空话
如果说制度管狗重在对恶狗咬人现象的防患未然,那么,追究饲养者的刑事责任就是对漠视制度者咎由自取的严厉问责
只有升级对恶狗咬人结果的处罚力度,才能倒逼饲养者毫无懈怠地加强管狗的过程监管
毕竟制度管狗不如法律管人
应当立法明确养犬者对疏于管理造成他人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并赋予公民猎杀烈性宠物的免责权
人们期待恶犬伤人入刑早日成为真正“狼来了”的司法现实

中国对于饲养宠物(狗只)的相关法律

答:看你本省的规定,很多省有〈犬养管理条例〉,按地方法规进行管理或规范

养狗的法律规定

答: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家犬管理条例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
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
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
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
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
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
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
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
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拓展资料《家犬管理条例》是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制定
由卫生部、农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0年11月18日发布,自1980年11月18日起施行

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答:针对养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扩展资料:近年来,各地频发恶狗咬人事件,为此,有专家表示: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议应当入刑
其实,我国长期以来并不缺乏恶狗伤人入刑的思路与表述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对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严重后果的动物伤人事件中的饲养人,提出了必须承担侵权或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的要求
但由于缺乏制度设计的相互衔接,尤其是没有刑罚措施的相应跟进,所谓“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是用来唬人的一句空话
如果说制度管狗重在对恶狗咬人现象的防患未然,那么,追究饲养者的刑事责任就是对漠视制度者咎由自取的严厉问责
只有升级对恶狗咬人结果的处罚力度,才能倒逼饲养者毫无懈怠地加强管狗的过程监管
毕竟制度管狗不如法律管人
应当立法明确养犬者对疏于管理造成他人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并赋予公民猎杀烈性宠物的免责权
人们期待恶犬伤人入刑早日成为真正“狼来了”的司法现实

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

答:截至2019年6月,我国对养宠物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个城市针对养宠物狗有具体的规定,以攀枝花市仁和区为例,养宠物狗的规定如下:1、建立和完善宠物狗管理机制,由区人民政府发文规定,城市小区全面禁止养大型猛犬(春天花园小区有居民养有罗威纳大型猛犬);2、全面清理登记宠物狗,定期接种疫苗,全面消除无主人的野狗;大型犬必须在相关部门、社区登记,圈养或必须用绳子牵养(不得超过2-3米)
从而彻底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由城管等部门牵头,城市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签订养狗人与社区管理组织的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养狗人的责任追究内容,确保为广大市民、外来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4、开展文明劝导,对遛狗产生的大小便不及时清理的进行劝导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必要的处罚
扩展资料多个地方曾经出台“最严养犬令”:1、厦门: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2、成都: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3、西安: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4、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遛狗不栓绳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狗和养犬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建议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贵州最严养狗新规具体内容 多地养犬令落地情况不容乐观

国家对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

答:最严养狗令来了

关于养宠物狗的法律法规,急!!

答:城市居民养宠物取消低保!06广州日报——————————————————————————–养宠物深受市民喜爱
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我们已经出台了《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了低保人如果出现家中养宠物、有小汽车、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情形,均不得进低保,两项法规将规范低保申请条件
更好地杜绝骗保,案例展示开麻将馆领低保家住香洲区的张先生一直领取低保金!但他的邻居近日向民政部门举报”张先生家里开了麻将馆,他的老婆好像也有工作
民政部门根据这一情况,果然该低保户每月家庭收入都有2000多元,远远超过了珠海900多元低保标准,也要申请低保,民政部门当即决定,对该户家庭停止低保,不再发放低保金
养宠物狗申请低保还有更离谱的”一名开着私家车的女子来到民政部门,女子声称自己是失业贫困人士,需要领取低保金,民政部门询问她
所以能够开车养狗,现在没工作所以需要申请低保,该名女子当然也被民政部门拒于门外“民政部门给她讲了低保政策,自己确实不符合低保条件
相关规定养宠物买高档电器均不得申请低保类似的事件经常发生”在香洲区申请低保户的队伍中
每月均有几户并不属于低保行列,21户申请低保者中
仅4户真正符合条件办理,我们决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低保申请条件“《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家中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有小汽车或其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
连续三个月所产生的月通信、用电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家庭月低保标准15%的……,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连续三次拒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城市居民家庭中饲养宠物的,也都将取消低保资格
半年三次不工作视其收入高于低保而新出台的《珠海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主要规定了低保户家庭收入如何核算”如从事个体经营及其他有劳动报酬工作的;其收入无法界定或本人提供不出相关证明的;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算”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如在半年内累计三次不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就业介绍,视其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
自下月起停止其低保待遇”而对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经济补偿的职工,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等六项合理开支“对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一律不计入家庭收入”大多表示赞同针对上述规定,昨天记者采访了解了市民意见,大多数市民都对上述规定没有异议,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市民生活
实际上就等于占用了别人的最低生存资源“

中国有哪些和养犬有关的法律条文?

答:农村养狗有何具体的规定或政策吗

养狗有什么法律

答:针对养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我国长期以来并不缺乏恶狗伤人入刑的思路与表述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

中国对于饲养宠物(狗只)的相关法律

答: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家犬管理条例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
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
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
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
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
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
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
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

养狗的法律规定

答: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家犬管理条例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
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
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
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
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
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
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
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
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拓展资料《家犬管理条例》是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制定
由卫生部、农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0年11月18日发布,自1980年11月18日起施行

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答:针对养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烈性犬伤人现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议应当入刑
我国长期以来并不缺乏恶狗伤人入刑的思路与表述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对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受害人死亡严重后果的动物伤人事件中的饲养人,提出了必须承担侵权或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的要求
尤其是没有刑罚措施的相应跟进,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

答:我国对养宠物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个城市针对养宠物狗有具体的规定,养宠物狗的规定如下:1、建立和完善宠物狗管理机制,城市小区全面禁止养大型猛犬(春天花园小区有居民养有罗威纳大型猛犬);2、全面清理登记宠物狗,大型犬必须在相关部门、社区登记,圈养或必须用绳子牵养(不得超过2-3米)
签订养狗人与社区管理组织的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养狗人的责任追究内容,确保为广大市民、外来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对遛狗产生的大小便不及时清理的进行劝导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必要的处罚
最严养犬令”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市民在养狗过程中:

国家对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

答:最严养狗令来了

作者: 遛狗小编

遛狗网,陪伴您的养狗生活。养狗注意事项和图片、海量养狗经验问答。让养狗小白的您也能30天成为养狗达人!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6gii@outloo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返回顶部